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师生员工平稳、有序、安全返校,现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吉林省工业技师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指示和决策为指导,落实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原则。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学院疫情防控能力及效果,保证学院不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有计划有秩序地做好开学工作。
二、教职工返校安排
全体教师:2023年2月20日
教职工要严格落实人员异常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开学返校前一周所有教职工需居家健康监测,各部门要每日组织教职工开展健康自测及登记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症状的应自行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需延迟返校,经治疗后连续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或抗原检测阴性方可返校工作。
学生返校时间:第一批:2023年2月14日
第二批:2023年2月26日
(一)学生返校的具体安排以学院学保处通知为准,所有学生不允许提前返校。因病、因事需请假延期返校的需向班主任报备并按本方案办理返校手续。
(二)在返校前一周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健康自测,并将自测结果上报学院学保处。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症状的应自行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需办理请假手续延迟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学习。经治疗后连续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或抗原检测阴性方可返校。
(三)学生返校时要备足口罩、手消毒液、抗原等防疫物资。返校途中加强自身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减少途中感染风险。
(四)学生入校时自觉测温,发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送学生返校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内。
(五)学生返校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进行抗原自测等排查,视情况及时送医就诊。
三、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一)配置足够的设备设施。按照不低于15个床位/每千名学生的标准设置隔离寝室,床位数、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基础疾病学生登记机制、突出心理问题学生登记机制、转运车辆等,确保校内有足量场所对新冠病毒感染轻症确诊病例实施健康管理。建立校园与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建立将病例转至医院救治的绿色通道。
(二)配置足够防疫物资。按照在校师生员工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相关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并建立稳定的保供渠道,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
(三)科学处置校园疫情。学生出现感染者后,以班级为单位实施防控措施。原则上,当班级当天新发发热人数超过5例或达到班内人数10%时,经评估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可能,该班级可停课。疫情如持续发展影响学院正常教学活动时,及时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逐级实施停课措施,启动线上授课形式。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确诊新冠病毒感染的学生应休假停课治疗,经治疗后连续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或抗原检测阴性方可复课。
四、认真做好校园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强化防疫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营养饮食、规律作息、适度运动、日常防护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学生返校第一周,学保处要组织各班级安排一次开学安全与卫生防疫教育。
(二)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建立健全师生员工感染情况、基础疾病情况、突出心理问题情况、疫苗接种情况4本台账。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报告制度,发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异常增多应及时报告学院和上级有关部门。
(三)规范校门管理。学院继续采取封闭管理,师生员工进入校门需进行测温。住宿生出校需凭假条,走读生上下学需家校点对点。
(四)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坚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与学院常见急性传染病多病共防,坚决遏制传染性疾病在学院流行、爆发。要严格落实校园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校舍入口、洗手间等位置摆放消毒用品,人员进出时做好手消毒。从严管理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
(五)推进疫苗接种。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学院倡导未完成接种的无禁忌人员尽快完成接种,鼓励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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